(新春走基层)山西长子冬日草莓映红致富路 谱写乡村振兴“莓”好乐章******
中新网长治2月3日电 题:山西长子冬日草莓映红致富路 谱写乡村振兴“莓”好乐章
作者 杨静 张月
冬日暖阳好,草莓采摘忙。3日,走进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南陈镇庞庄村草莓大棚内,绿意盎然,草莓清香扑鼻而来。一垄垄草莓植株排列整齐、生机勃发,一颗颗草莓色泽红亮、果肉饱满,前来采摘草莓的游客品尝着香甜的草莓,享受着新春悠闲时光。
草莓红艳艳,“莓农”笑开颜。管护秧苗、查看棚温……正在草莓大棚里忙活着的付雄旺是这些草莓的“大管家”,“去年10月种植了3亩多草莓,主要有奶油、红颜、天使AE等品种。”
“草莓种植过程中全部使用有机肥,让大人孩子都能吃得放心。”付雄旺说,目前大棚草莓处于成熟期,个大味甜口感好,正值正月里,家长带着孩子前来体验采摘的较多,预计采摘期将持续到5月份。
游客冯康与朋友们正在草莓园采摘,“假期休闲,放松心情。现场采摘的草莓自然成熟,都比较新鲜。”冯康说:“今天收获满满,希望今年的生活也能红红火火、甜甜蜜蜜。”
目前大棚草莓处于成熟期,预计采摘期将持续到5月份。 长子县融媒体中心提供庞庄村地处长子县西南山区,虽然地理位置偏僻,但土壤肥沃,植被丰富,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当地发展“金山银山”风景区的窗口。近年来,庞庄村借助乡村旅游的东风,不断推进“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
庞庄村党支部书记付三文介绍,2022年5月起,在长子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南陈镇的协调指导下,庞庄村流转农户土地,投资25万元左右,盖起两个日光温室大棚用来种植草莓,“预计每年能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5余万元。”
“下一步,村里计划继续完善草莓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将草莓园打造成以游客采摘为主、商超供货为辅的综合性日光大棚。”付三文告诉记者,村里还计划通过线上电商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游客来观光采摘。
“希望通过特色草莓种植及康养小镇建设带动乡村游、采摘游、观光游的进一步发展,奏响庞庄村乡村振兴‘莓’好乐章。”付三文说。(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